动漫无极限 金尊来呈现 | |
邮箱 | 微博 | 收藏 |
首页 |
企业概况
|
新闻动态
|
项目展厅
|
人力资源
|
合作加盟
|
周边展示
|
联系金尊 |
|
两部委发布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通知
作者: 来源:中国动画产业网 人气:1333次
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,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。 通知如下: 一、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,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,按照17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%的部分,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 二、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,按照16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%的部分,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 三、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。 四、动漫软件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1〕100号)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。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、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,按照《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文市发〔2008〕51号)的规定执行。 五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3〕98号)到期停止执行。 |
友情链接: 中国动画产业网 福建动漫协会 南方电视台 福州明珠 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 中国动漫网 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爱动漫官网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动漫方舟 |
福建盛世金尊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福建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动漫大楼(101-110)室 电话:0591-88197858 闽ICP备13000474号 |